建筑施工电动吊篮**相关安全要求
1.施工方案:电动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安全装置:电动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电动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电动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悬挂机构:电动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钢丝绳:电动吊篮钢丝绳不应有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电动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安装作业:建筑电动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电动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升降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电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电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电动吊篮。
7.交底与验收:建筑电动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电动吊篮进行检查;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